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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09-14 来源: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为朝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二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区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的咨询服务以及救助工作的情况收集、数据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使用和维护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出具核对报告。承担本区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采集、维护工作。开展本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实工作。开展本区居民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开展相关的业务指导、宣传和培训。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80.37万元,比上年减少20.07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根据社会救助政策调整及北京市民政局的整体工作安排,本部门的职能发生变化。依据实际工作变化,所涉及的支出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7.99万元,比上年减少20.01万元,下降4.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0.37万元,比上年减少17.69万元,下降3.55%,其中:基本支出473.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48%;项目支出7.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0.37万元,比上年减少20.07万元,下降4.01%。根据社会救助政策调整及北京市民政局的整体工作安排,本部门的职能发生变化。依据实际工作变化,所涉及的支出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86%;卫生健康支出29.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1万元,下降10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1万元,下降100.00%。主要由于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培训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4.70万元,下降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4.70万元,下降100.00%。主要由于政策调整及机构改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50.8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82万元,增长4.6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41.6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9万元,下降3.2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福利”(款)2022年度决算409.2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21万元,增长5.47%。主要用于单位运营保障支出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9.5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04万元,下降6.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29.5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04万元,下降6.4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73.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14万元减少0.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下达数持平;2022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14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下达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下达数持平。2022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下达数持平。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其他报表详见附件